動環監控系統是一個系統產品 。動環監控系統(SS, Supervision System)由監控中心(SC, Supervision Center)、監控分中心(SSC,Supervision Sub-center)及所轄的監控站(SS, Supervision Station)構成的三級監控管理結構,如圖下圖所示。在運行維護部門設置監控終端,監控中心對所轄的監控分中心進行監控管理;監控分中心對所轄區域內的監控站進行監控管理,對監控的設備進行操作控制,并向監控中心傳送設備告警等信息;監控終端通過監控分中心實現對所轄監控站的監管。
動環監控系統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監控中心與監控分中心合并為監控中心,此時的監控中心應具備監控分中心監控管理的所有功能。監控中心可以接入通信綜合網管系統或其他系統。
動環監控系統的監控中心、監控分中心設備包括數據庫服務器、業務管理服務器、終端設備和網絡接入設備等,監控站由現場監控采集單元、監控模塊、網絡通信設備、各種類型的傳感器、變送器等組成。監控站在沒有設置綜合視頻監控系前設備時,可設置視監控單元,包括圖像采集、處理單元等,通信通道采用IP網絡或2M專線傳輸方式。
動環監控系統的功能就是對監控范圍內分布的各個獨立的監控對象進行遙測、遙信;實時監視系統和設備的運行狀態,記錄和處理相關數據;及時偵測故障,并做必要的遙控操作;適時通知人員按照上級監控系統或網管中心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數據和報表,從而實現通信局(站)的少人或無人值守以及電源、空調的集中監控維護管理,提高供電系統的可靠性和通信設備的安全性。
動環監控系統的數據采集模塊對監控對象(電源、空調等)進行數據采集,將采集到的數據提交運行與維護核心功能模塊,核心功能模塊經過數據處理,將要調控的操作命令下發到設備控制模塊,設備控制模塊執行調控命令,對監控對象進行調控。同時運行維護核心功能模塊將處理后的數據提交管理功能模塊 ,并完成日常的告警處理、控制操作和規定的數據記錄等。
管理功能模塊執行管理功能,包括配置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